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领域的基本法规之一,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,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该条例的方针是“预防为主、全员参与、全过程管理、持续改进”。
1. 预防为主
预防为主是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,应当注重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,通过采取各种预防措施,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。例如,在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评估,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;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材料、设备和人员的管理,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符合要求。
1. 全员参与
全员参与是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,应当充分发挥所有参与者的作用,包括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。只有所有参与者都积极参与到质量管理中来,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全面性和系统性。
1. 全过程管理
全过程管理是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,应当从工程设计、施工、验收到保修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。只有在整个工程周期内都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,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率。
1. 持续改进
持续改进是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,应当不断总结经验教训,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,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。只有不断地进行改进和创新,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变化,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方针是预防为主、全员参与、全过程管理、持续改进。只有在实践中贯彻落实这一方针,才能真正提高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,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