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共七章,包括总则、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、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、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、质量检验与验收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下面我们逐一介绍每一章的内容。
第一章 总则
本章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,明确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范围和对象,以及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。同时还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机构,以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。
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
本章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主体责任,包括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和要求、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和方案、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和管理、监督承包商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责任等。本章还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,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。
第三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
本章主要规定了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主体责任,包括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、保证材料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、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和文明、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。本章还规定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。
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责任
本章主要规定了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角色,包括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、对承包商的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、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等。本章还规定了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,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。
第五章 质量检验与验收
本章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本程序和要求,包括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、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价和确认、对合格工程进行验收等。本章还规定了不合格工程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第六章 法律责任
本章主要规定了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,包括对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处罚措施和经济赔偿责任等。本章还规定了